发布日期: | 2022.07.15 | 索引号: | 00062100-X-0801-2019-108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主题 词: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关于稳住经济十条金融支持政策措施
明白卡
一、延期还本付息
(一)政策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
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人群。
(二)操作流程:企业或个人可向银行说明原因并提出申请,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安排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三)兑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
(四)责任分工:人民银行成安县支行负责政策解释、宣传;各金融机构负责政策落实工作。
(六)联系人:孙晓梅 7211695
二、不影响征信记录
(一)政策内容: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二)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
(三)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按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相关材料贷款承办银行留存备查。
(四)兑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
(五)责任分工:人民银行成安县支行负责政策解释、宣传;各金融机构负责政策落实工作。
(六)联系人:孙晓梅 7211695
三、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
(一)政策内容: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的倾斜力度。
(二)适用对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单户授信 1000 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三)操作流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成安县支行按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
(四)兑现时间: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
(五)责任分工:人民银行提供激励资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负责加大对普惠小微主体信贷支持力度。
(六)联系人:孙晓梅 7211695
四、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
(一)政策内容: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要求。
(二)适用对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者。
(三)操作流程:购房者向金融机构提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提供相关材料,金融机构按照本行贷款发放条件,根据购房者的资信条件,合理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并尽快审批发放住房贷款。
(四)责任分工:人民银行成安县支行负责政策解释、宣传;各金融机构负责政策落实工作。
(五)联系人:孙晓梅 7211695
五、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一)政策内容:优化企业上市前激励政策,对申请在境内(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
(二)适用对象:县域内企业
(三)操作流程:企业上市材料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后,企业向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地方金融监管局尽快报县政府审批。
(四)责任分工: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政策解释、宣传、落实工作。
(五)联系人:贾学峰 7288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