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9.02 | 索引号: | 00062116-5-0404-2011-1091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到场人员:合同当事人
提交资料:
1、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全额购房发票含贷款部分和退、补款发票原件(税务部门收取,已经缴纳税款的不用提供,另需提供契税票);
6、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取,已经缴纳税款的不用提供)(原件);
7、其他必要材料。
如有预告登记还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
备注:缴税银联卡刷卡支付,登记费微信扫码支付。
到场人员:双方当事人;继承由继承人单方申请
提交资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证明不动产发生转移材料(原件):
(1)因买卖需提交存量房买卖合同;
(2)因赠与需提交能够证明赠与事实发生的相关材料或公证书、生效的法律文书;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需提交能够证明其继承、受遗赠的相关材料或公证书;
(4)因离异析产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调解书、判决书;
4、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未婚、离异、丧偶需提供显示相关信息的户口页(税务部门收取)(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注:(1)出售的不动产为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卖方需夫妻双方到场,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离异析产需双方到场。
(2)继承免征契税,不需提交第4项资料。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
备注:缴税银联卡刷卡支付,登记费微信扫码支付。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
到场人员:所有继承人
提交资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原件;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原件;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原件;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原件;
9、完税(免税)证明,原件;
10、其他必要材料。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材料核实和公告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
备注:缴税银联卡刷卡支付,登记费微信扫码支付。
到场人员:预购人
提交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复印件;
3、预告登记约定协议,原件;
4、其他必要材料。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费:无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
到场人员:不动产权利人
提交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包括:
(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4 其他必要材料。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费:无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