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卫生健康局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9.10 索引号: 78700578-7-1702-2019-1017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文号:
主题 词: 卫生、体育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卫生健康局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部门 出具单位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证明 证明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存在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法律 县卫健局 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
2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证明 证明健康状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法律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
3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 证明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法律 县卫健局 生产企业
4 职业病诊断证明 证明诊断结果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四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部委规章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