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4 索引号: E1213395-3-0404-2011-1091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主题 词: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双随办〔202214

 

关于开展《2022度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教体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成安分局:

现将2022年度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13

 

关于开展2022度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成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实施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决定开展第次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915日至1015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20%的比例对20226月30日前在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已成立状态的成品油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抽查。

三、抽查计划及内容

本次计划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对我县已登记的成品油行业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参与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选取抽查事项,汇总为本次多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表。

四、参加多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教体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成安分局。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方案,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被检查对象,通过系统自动派发到各参与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完成确认和分派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和被抽查检查对象,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各成员参与单位少两名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单位负责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并制定本次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各参与单位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要求,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