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10.11 | 索引号: | 00062124-5-1702-2022-1016 |
发布机构: | 司 法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成安县司法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目标,巩固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成安县司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对象、比例及方式
(一)2022年成安县司法局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抽查时间:202年3月至6月
抽查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已成立状态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
抽查比例:按20%抽取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二)2022年成安县司法局第二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抽查时间:2022年9月至12月
抽查对象:2022年2月28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
抽查比例:按2%抽取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
二、抽查依据及内容
依据《成安县司法局关于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对被抽查对象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三、抽查方式及流程
在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和企业经营范围确定检查名单,确定不参加检查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反馈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合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
通过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抽取的执法人员进行编组,依照监管事项清单确定的监督检查项目对被检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原则,各检查组要一次性完成所有抽查事项的检查。
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也可作为联合检查的依据。
应当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企业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四、抽查计划的调整
本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再更改,根据重点工作、辖区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点、监管重点、投诉举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实际,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备案,并说明调整理由,在批复同意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
附件:成安县司法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
|
|
|
|
|
|
|
|
|
|
成安县司法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2022001 | 2022年成安县司法局第一次双随机抽查 | 01 | 2022年成安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 | 定向 | 20% | 案件办理情况、收费情况、规范执业情况 | 2022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 |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 办公室 | 2022年3月-6月 |
2022002 | 2022年成安县司法局第二次双随机抽查 | 02 | 2022年成安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 | 定向 | 20% | 案件办理情况、收费情况、规范执业情况 | 2022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 |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 办公室 | 2022年9月-12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市以下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