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市政府第183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成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通知范围为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开区,要求及时组织集中开展《规定》学宣贯活动,为《规定》顺利贯彻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该通知要求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区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指出《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强调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晰了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了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典型事故深度调查、科学评价考核奖惩的有效机制,对于指导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规定》的宣传学习,广泛宣传《规定)、营造舆论声势。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宣传导向,为《规定》的有力实施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要牢牢抓住宣贯落实《规定》这个契机,深化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迅速掀起学习《规定》的高潮,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等情况及时上报县交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