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10.21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098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市县级农产品专项和县本级抽检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绿豆芽”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绿豆芽。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商城镇***烟酒门市。购进日期:2022年7月20日。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门市购进的产品绿豆芽2.6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销售完毕,该门市经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
二、1批次“尖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椒。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商城镇***超市。购进日期:2022年7月15日。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超市购进的产品尖椒5千克,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销售完毕。该超市经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
三、1批次“猕猴桃”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猕猴桃。被抽样单位:成安县漳河店***水果店。购进日期:2022年7月10日。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氯吡脲。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店购进的产品猕猴桃11.25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的,剩余他妻子送给她父母了。该店经营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
四、1批“老陈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老陈醋。被抽样单位:成安县漳河店***超市。购进日期:2022年6月7日。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1、总酸(以乙酸计)2、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超市购进的产品老陈醋10箱,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销售完了,已向社会张贴不合格召回公告,鉴于该超市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该案情节轻微,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按照能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对其免于处罚。已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五、1批“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成安县辛义乡***烟酒门市。购进日期:2022年7月13日。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门市购进的产品姜12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的,剩余已全部销售完毕。该门市经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
六、1批“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成安县辛义乡***便利店。购进日期:2022年7月13日。规格型号:称重。不合格项目:1、噻虫胺2、噻虫嗪。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店购进的产品姜10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的,剩余已全部销售完毕。该门市经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