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10.24 | 索引号: | 00062123-7-0404-2011-1039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往来港澳逗留旅游签注签发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子项名称 | 往来港澳逗留旅游签注签发 | |||||
事项类型 | 应注明该事项的审查类型,如前审后批、即审即办等 | |||||
受理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决定机构 | 成安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 |||
审批依据 |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第四款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 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申请条件 | 内地居民可按需申领 | |||||
适用范围 | 中国公民 | |||||
办理流程 | 1. 窗口受理:1 个工作日; 2. 审核签批:3 个工作日; 3. 缴费制作证件:3个工作日 | |||||
特殊环节 |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
1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
2 | 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 原件 | 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 |||
3 | .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 原件 | 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 往来港澳签注的 | |||
4 | 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 原件 |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 | |||
5 | 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证明材 | 原件 | 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提交 | |||
6 | 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 |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 | ||||
7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增加提交 | ||||
8 | 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 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 续申请逗留签注的 | ||||
9 |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 赴澳门随任 | ||||
10 |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 | 赴澳门就学的 | ||||
11 | 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 赴澳门就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 | ||||
12 | 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 赴澳门就业 | ||||
13 |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 |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增加提交 | ||||
14 | .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 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 赴澳门就业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 | ||||
15 | .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 | ||||
注:第2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9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成安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结果送达 | 成安县有所为路有所为小区商铺55号 |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咨询电话 | 0310-7255987 |
附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受理要点、审查要点、勘验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