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镇的主要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 2022.01.25 索引号: 69920902-6-0103-2011-1006
发布机构: 商城镇 文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商城镇的主要职能、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制定和执行本乡镇的经济的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发展农村经济。
4、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共实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5、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改善生态和生活环境。
6、依法管理乡镇财政,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税收任务,推行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
7、管理和发展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等事业,提高公民素质。
8、开展社会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9、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0、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倡文明礼貌,开展社会主义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实行移风易俗,制止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11、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
12、发展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3、管理民兵工作,承担兵役工作任务。
14、知道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15、构建和谐社会、更好地为辖区居民和单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