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10.30 | 索引号: | 00062123-7-1702-2022-1003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处置措施 | 负责警种 部门 |
1 | 娱乐场所设施不符合规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 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 企业 | 1.首次发现娱乐场所设施不符合规定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2 | 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设备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 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设备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3 | 未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
4 | 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 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5 | 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 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第四十七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6 | 未按规定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 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7 | 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 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8 | 未按规定进行娱乐场所备案变更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原备案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企业 | 1.首次发现娱乐场所未按规定进行娱乐场所备案变更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9 | 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定,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如实将从业人员、营业日志、安全巡查等信息录入系统,传输报送公安机关。 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经警告不予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企业 | 1.首次发现娱乐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10 | 未经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 企业 | 1.首次发现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11 | 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
12 | 未按规定撤销自招保安员备案 | 企业 | 1.首次发现未按规定撤销自招保安员备案 2.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3.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 责令改正 | 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