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9.16 | 索引号: | 00062104-2-1702-2022-1002 |
发布机构: | 民 政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民政、扶贫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 |
成民〔2022〕55号
成安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次“双随机”内部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2022年第二次“双随机”内部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抽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成安县民政局
2022年9月14日
成安县民政局
2022年第二次“双随机”内部抽查
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重要决策部
署、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监管部门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遵循随机、公正、规范、均衡的原则,促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双随机抽查事项
(一)内部抽查内容
对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抽查时间
此次检查于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30日结束。
(三)抽查行业和比例
县本级监管的2022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和养老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5%。
(四)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
1、检查对象的抽取。从县属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2、执法人员的抽取。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派选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
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要坚持公平、公正、规范、随机的原则。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见证。
(五)抽查方式
充分利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县属社会组织,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县属社会组织,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二)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三)县属社会组织检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