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1.04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113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县本级抽检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船盘”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船盘。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城镇***酒店。使用日期:2022年09月30日。规格型号:无。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汁)。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酒店使用的“船盘”清洁消毒不合格,该酒店负责人当场提供了复检申请。2022年10月30日提供了“船盘”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该酒店使用清洁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本规定,当事人履行了对使用餐具前清洁消毒义务,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在规定时限内对违法行为完成改正,该酒店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使用的餐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该样品所检项目符合GB14934-2016规定的要求,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因此,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
二、1批次“肉盘”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肉盘。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城镇**小吃店。使用日期:2022年10月3日。规格型号:无。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店使用的“肉盘”中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0月17日对该店下达了NO:DNSPJD22B09919检验报告,该店负责人对检验报告结果予以认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10月28日该店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肉盘”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未在“肉盘”上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该店使用“肉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本规定,当事人履行了对使用餐具前清洁消毒义务,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该店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使用的餐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显示该店餐具符合食品安全使用标准,该行为能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
三、1批次“小勺”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小勺。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城镇***火烧店。使用日期:2022年10月03日。规格型号:无。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三)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店使用的“小勺”中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0月17日对该店下达了NO:DNSPJD22B09924检验报告,该店负责人对检验报告结果予以认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10月28日该店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小勺”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未在“小勺”上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该店使用“小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本规定,当事人履行了对使用餐具前清洁消毒义务,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该店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使用的餐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显示该店餐具符合食品安全使用标准,该行为能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
四、1批次“大碗”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碗。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城镇***火烧店。使用日期:2022年10月03日。规格型号:无。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店使用的“大碗”中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0月17日对该店下达了NO:DNSPJD22B09926检验报告,该店负责人对检验报告结果予以认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10月28日该店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大碗”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未在“大碗”上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该店使用“大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本规定,当事人履行了对使用餐具前清洁消毒义务,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该店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使用的餐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显示该店餐具符合食品安全使用标准,该行为能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