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1.06 | 索引号: | 00062127-X-0404-2011-1019 |
发布机构: | 道东堡镇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道东堡镇东大姑庙和曲村分别是2015年和2016年的市级美丽镇村,所建项目分别与当年完工,并在当年完成所有项目验收。2018年两村建设项目已通过审计部门审计,由于美丽镇村建设项目已完工多年,并且涉及近千农民工资,群众呼声强烈,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东大姑庙村墙体美化40333米、混凝土路面29570平方、便道砖铺设24727米、恋恋谷、罗曼园、锁爱台景观建设;曲村完成硬化路面积数量2920米、荷塘月色景观6030米、外墙涂料35000平方、吕贤祠、村标,公园、无名纪念碑等项目。完工率和合格率达到预期目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8%。2019年底完工工程款兑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东大姑庙、曲村美丽镇村建设,硬化了村内道路,美化村内环境,便利了村内交通,带动经济发展;实施对象为本镇东大姑庙、曲村,评价范围为项目施工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和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通过完工率,完工验收合格率,完工后综合利率及完工后受益群众满意度确定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为组织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及入户调查询问群众满意度。以是否施工合格为完工验收标准,以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施工完毕,镇政府组织项目负责人,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验收;初验结束由镇向县审计局申请评审,审计局安排评审并出具工程评审报告。资金拨付后按照评审报告向工方结算工程款。镇政府组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结合村干部进村入户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开发区各项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符合国家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组织管理到位,较好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道东堡镇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发挥资金效益,根据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自评得分100分,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县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确定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二)项目过程情况。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
检验质量达标率,丈量硬化路面面积。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质量合格。工程完成及时,工程在规定时间全部完工。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入户调查,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满意度达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镇村两级干部监督落实,紧密结合群众。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