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2.24 | 索引号: | 01288557-1-0605-2023-1000 |
发布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一、收费项目: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
二、收费标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费为每吨3元(不含垃圾清运)
三、执收单位: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收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安县税务局
四、计费单位:元/吨
五、收费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成发改(2020)93号
六、收费范围:凡本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各类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费。
七、收费对象:单位/个人
八、征收方式:1.使用“河北税务”手机APP进行申报缴费2.使用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缴费3.到所属税务部门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及缴费。
九、减免规定:无
十、监督举报电话: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0310-728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