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2.28 | 索引号: | 00062123-7-1702-2022-1009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成安县公安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全面推广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深入学习贯彻《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两库”建设。各部门要落实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两库”调整的主体责任,尤其要对照《成安县公安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法事项清单》确定的检查项目,及时调整、补充、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其抽查比例,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推进联合抽查。各单位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好联合抽查工作。凡是需要公安机关积极参与的联合抽查事项,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与牵头部门配合工作,协助牵头部门制定抽查方案,按照规定时限积极组织好抽查工作。要积极开展好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整合治安、禁毒、经文保、网安等抽查事项,尽可能减少抽查总次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其能真切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三)规范工作程序。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袖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浅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赁力。
(四)提升监管效能。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本地总抽查数的80%以上。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
(五)注重宣传培训。各单位要注重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要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宣传,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公众认知度,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要注重开展好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重点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每年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予以安排部署。同时,省、市、县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督查问效。各单位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县局法制部门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全面推行“事前懒政提醒、事中怠政督办、事后失职问责”的三单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重点强化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错误等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