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3.01 | 索引号: | 00062162-4-0605-2019-1111 |
发布机构: | 财 政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污水处理费收费项目公示
一、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居民用水0.8元/立方米,非居民1元/立方米。
三、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冀财税〔2016〕95号,冀价经费〔2015〕11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成政字(2020)27号
四、收费主体:成安县环洁公司
五、计费单位:元/立方米
六、收费范围:县城、建制镇、工业区规划区内使用自来水、自备水井的单位和个人。
七、收费对象:居民、非居民。
八、征收方式:凡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水厂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凡使用自备水井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环洁公司按水量直接征收。
九、减免规定:无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0-728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