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01 索引号: 00062162-4-0605-2019-1112
发布机构: 财 政 局 文号:
主题 词: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信息公示

收费项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收费标准

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差额 人数与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征

收费主体

县税务局、县残联

计费单位

详见冀财税【2016】40

 

 

收费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税【2017】18 号,财税【2018】39号,冀财税【2016】40号,冀财税 【2017】12号、冀财税【2018】34号,冀财非税【2020 】15号

收费范围

成安县

 

收费对象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经营者

征收方式

残联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征收

 

减免规定

详见冀财非税【2020】15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

监督电话

0310-728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