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14 索引号: 00062146-4-0404-2011-1049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1.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105001

事项名称

创业补贴申领

事项简述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人员、脱贫劳动力,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向初次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2)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3)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提供相应材料(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4)稳定经营6个月的佐证材料(如报税单、工资单)。

服务渠道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大厅,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咨询查询途径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咨询电话:0311-66908222,查询网址:https://he.12333.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监督电话:0311-66908135,投诉网址:https://he.12333.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