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4.14 | 索引号: | 00062146-4-0404-2011-1052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事项编码:132014105004
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事项简述 |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
受理条件 | (一)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
申请材料 |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毕业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2)就业困难人员须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3)社保缴费凭证、医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
服务渠道 |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大厅,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
咨询查询途径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咨询电话:0311-66908222,查询网址:https://he.12333.gov.cn) |
监督投诉渠道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监督电话:0311-66908135,投诉网址:https://he.12333.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