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14 索引号: 00062146-4-0404-2011-1052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105004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事项简述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受理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毕业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2)就业困难人员须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3)社保缴费凭证、医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服务渠道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大厅,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咨询查询途径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咨询电话:0311-66908222,查询网址:https://he.12333.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监督电话:0311-66908135,投诉网址:https://he.12333.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