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4.14 | 索引号: | 00062146-4-0404-2011-1056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8.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106004
事项名称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事项简述 | 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由所在普通高等院校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代为申请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院校初审并公示后,报人社部门审核;补贴款项直接划拨到困难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
受理条件 | 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
申请材料 |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册。 (2)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3)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
服务渠道 |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大厅,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
咨询查询途径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咨询电话:0311-66908222,查询网址:https://he.12333.gov.cn) |
监督投诉渠道 |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监督电话:0311-66908135,投诉网址:https://he.12333.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