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14 索引号: 00062146-4-0404-2011-1056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8.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106004

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事项简述

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由所在普通高等院校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代为申请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院校初审并公示后,报人社部门审核;补贴款项直接划拨到困难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受理条件

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册。

2)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3)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大厅,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咨询查询途径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咨询电话:0311-66908222,查询网址:https://he.12333.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监督电话:0311-66908135,投诉网址:https://he.12333.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