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14 索引号: 00062146-4-0404-2011-1057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9.吸纳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106005

事项名称

吸纳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事项简述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标准补贴。

受理条件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帮扶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机构或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补贴人员名册。

2)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相关脱贫劳动力累计6个月的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签领单等)。

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大厅,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咨询查询途径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咨询电话:0311-66908222,查询网址:https://he.12333.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根据各地实际填写(例:监督电话:0311-66908135,投诉网址:https://he.12333.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