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4.10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131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市监[2023]50 号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成安县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
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中队,县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2023年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冀市监办〔2023〕39号)文件要求,县局制定了《成安县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公开形式:不公开)
成安县市场监管部门
2023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据《2023年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冀市监办〔2023〕39号),结合2023年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安全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督促、引导符合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动市场主体增量,释放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守住安全底线,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分别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8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开展两次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针对重点区域,实施集中整治。在做好日常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同时,以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线,以稳经济、保安全为目标,加强对集贸(专业)市场、特色生产经营村镇、旅游景区、工业园区、车站码头、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经营者集中的重点区域排查,以本地区较为突出、集中及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为查处重点,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掌握辖区内无照经营实际状况,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监管。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主体、散煤经营者等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进行处理。
(二)实施分类监管,推广示范建设。严格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一是积极释放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对具备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法定条件的,或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的生产经营者,以教育为主,积极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使其走上合法经营轨道,纳入规范管理。二是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和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三是在专业市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经营者集中区域,推广示范建设经验,打造亮照经营示范街区,充分发挥示范建设带动作用,提升经营者持照、亮照经营水平。
(三)强化协同,共同治理。发挥政府治理合力,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对具备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的法定条件、生产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积极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抄告和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网等措施,彻底断绝无照经营继续经营的基础,从源头上清理无照经营。强化查处结果的公示运用,对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进乡入场、现场教示、集中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照、持照合法经营的意识。及时曝光无照经营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社会危害,增强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五)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县局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方式,积极受理无照经营投诉举报线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对涉及无照经营行为的各类投诉举报,要做好记录,认真核实,严格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投诉举报线索,要及时移送或通报相关部门办理,形成监管闭环,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回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结合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在做好日常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同时,按照方案要求,把开展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局各有关处室要加大本业务条线无照经营查处的指导力度。
(二)做好工作调研,加强信息报送。一是为进一步掌握各地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情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省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调研提纲》,县局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针对调研内容深入研究,形成书面报告,与第一次专项行动情况一并报送市局。二是要不断创新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各单位要加强数据统计和情况汇总,及时梳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别于5月6日、9月7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格式,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局信用监管处工作邮箱(5月6日加报调研报告)。12月7日前按照以上格式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报表。
联 系 人:冯晓卫 联系电话:7216871
工作邮箱:caxqgk@163.com
附件:2023年成安县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