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6.16 | 索引号: | 00062116-5-0404-2011-1135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成安县第三建筑公司与靳永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公告
崔红梅于2007年4月20 日与成安县第三建筑公司签订新兴街西延、团结干渠西缔梦苑西区2排1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05-135号),并于2007年5月办理了成房权证成安镇字第20075362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由于个人原因,崔红梅当时未同步办理其与成安县第三建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2012年7月13日崔红梅又与靳永刚签订了买卖协议并办理了成房权证成安镇字第201258352号房屋所有权证,因 崔红梅当时未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靳永刚与崔红梅的买卖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现靳永刚根据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文件精神单方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如对该土地使用权转移有异议,请在发布公告之日起15日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公布期满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其办理单方申请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受理机构:成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310-726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