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乡义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3.07.03 索引号: 77915322-9-0405-2011-1012
发布机构: 北乡义镇 文号:
主题 词: 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北乡义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抗旱规定》《邯郸市防洪条例》《邯郸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邯郸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党委、镇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全镇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行政村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委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定本镇防汛抗旱政策及相关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渠道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及抗旱减灾,做好洪水管理、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完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3.各行政村负责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1)维护好本辖区内排水渠道的清淤清障,确保排水畅通。

(2)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建好抢险队伍,迅速落实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时组织动员各村委会积极、主动、务实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3)各村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4)本地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的使用、调运应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由县防办统一掌握使用。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2、应急办: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7、民政所: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8、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9、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1、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汛情灾害预警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建立汛情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乡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