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7.03 | 索引号: | 00062117-3-0404-2011-1167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其他产业发展)项目,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特开展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其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10日(节假日除外),8:30-17:30。
二、申报条件
1.对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给予支持,优先扶持列入部、省典型案例的家庭农场,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2.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必须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3.已享受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家庭农场以及2023年承担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其他产业发展等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不得重复支持。
4.制度健全。①有固定场所;②有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③年审正常;④有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等制度,且制度上墙;⑤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⑥有健全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记录。
三、申报流程
凡在申报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我县注册成立的新型经营主体均可自愿报名。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家庭农场被评省级、市级、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家庭农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土地流转合同(农业农村部统一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青云北大街69号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丁文清 联系电话:13180533918
四、补助环节
(一)粮油单产提升。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兼顾小麦、水稻等粮油作物,支持家庭农场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着力提高大豆大垄密植、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小麦宽幅精播、水稻侧深施肥、秋粮“一喷多促”等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二)其他产业发展。围绕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对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引进新品种、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等方面进行支持。
五、评审流程
我局将根据报名的经营主体情况,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包括资料初审和现场复审,按照择优选择的原则对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经营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予以支持。
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