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7.12 | 索引号: | 00062116-5-1414-2022-1003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落实市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市、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5条和12条措施要求认真落实,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持续推进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三证同发)”服务模式。河北伯昂汽车一期项目和高端紧固件二期项目等5家企业已实现“交地即交证(三证同发)”。目前,河北伯昂汽车二期项目和河北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正在按照“交地即交证(三证同发)”模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平面图正在预审,我局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助力企业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2、推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工作。目前在立项用地阶段已基本实现“多测合一”,市级相关规范出台后,推动后续两个阶段实现“多测合一”。
3、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我局积极宣传“交房即交证”政策措施。目前,沁河苑小区已自愿按照“交房即交证”模式开展工作,其他住宅项目处于工程规划与施工阶段,还未到竣工验收阶段,不具备“交房即交证”条件。我局主动与企业对接,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讲解以及具体落实工作,帮助开发企业做好前期工作,了解后续各项相关工作,打好提前量,确保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
4、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我局已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规定设置了“一窗受理”窗口,和税务局、住建局已实现系统集成办公,群众办理涉及税务及交易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只需在“一窗受理”一个窗口进行办理。
5、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行“标准地”出让,并联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与施工许可证(地基处理部分)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工建设。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