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市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情况的汇报

发布日期: 2023.07.12 索引号: 00062116-5-1414-2022-1003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落实市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市、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5条和12条措施要求认真落实,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1、持续推进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三证同发)”服务模式。河北伯昂汽车一期项目和高端紧固件二期项目等5家企业已实现“交地即交证(三证同发)”。目前,河北伯昂汽车二期项目和河北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正在按照“交地即交证(三证同发)”模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平面图正在预审,我局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助力企业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2推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工作。目前在立项用地阶段已基本实现“多测合一”,市级相关规范出台后,推动后续两个阶段实现“多测合一”。

3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我局积极宣传交房即交证”政策措施。目前,沁河苑小区已自愿按照“交房即交证”模式开展工作,其他住宅项目处于工程规划与施工阶段,还未到竣工验收阶段,不具备“交房即交证”条件。我局主动与企业对接,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讲解以及具体落实工作,帮助开发企业做好前期工作,了解后续各项相关工作,打好提前量,确保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

4、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我局已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规定设置了一窗受理窗口,和税务局、住建局已实现系统集成办公群众办理涉及税务交易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只需在“一窗受理”一个窗口进行办理。

5、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行“标准地”出让,并联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与施工许可证(地基处理部分)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工建设。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