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23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18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号: 成政办〔2019〕3号
主题 词: 组织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收缴

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相关部门;

       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严厉查处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行为,杜绝废旧液化气钢瓶流转使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按照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邯郸市应急管理局、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城管执法?2019?4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含餐饮用户)、机关团体用户等。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不合格(失效后)从事瓶装液化气销售;

      (三)充装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的钢瓶;

      (四)向无瓶装燃气经管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

         三、任务分工

    (一)对于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气站的整治行动,由城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对违法者予以行政处罚;质监部门加大对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以及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为;安监、市场、公安等部门配合开展行动。

(二)对于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气站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的液化石油气网点的整治行动,由城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燃气非法经营活动,质监部门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市场、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开展行动。

(三)对于非法运送液化气钢瓶的整治行动,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未获得运输危险化学品许可的单位及车辆从事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市场、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行动。

(四)对于走街串巷的液化石油气无照游商的整治行动,由属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买卖、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露头就打、零容忍的原则,坚决予以取缔。市场、安监、公安、城管、质监等部门配合开展行动。

(五)对于报废钢瓶检测和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整治行动,由质监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负责对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具查验证明,依法查处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以及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为。督促充装单位依法依规履行钢瓶定期送检和不合格钢瓶报废义务,督促气瓶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履行钢瓶检验及检验判废钢瓶的消除使用功能处理义务,市场、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行动。

四、工作安排

整治活动从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各乡(镇)、工业区、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并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责任分工。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充装、销售及违规存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行为。

(二)联合执法阶段(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22

)。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联合市场、安监、公安、城管、质监、属地乡镇政府、村委会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存在非法经营灌装液化石油气,违规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场所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屡教不改的,违法大量存放废旧钢瓶等行为,以及违法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2月23日至3月底)。各牵头部门要全面复查、巩固成果,对联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针对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日常网格监管、突击检查、投诉举报等机制,形成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长效监管体系。对于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整治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牵头部门请于本文件印发之日向对应的市直部门报送本实施方案; 2019年1月24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4月5日前报送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及打击行动的总结。

  

联系人: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葛勇  3116675

邮  箱:mgqzhb3122855@163.com

市应急管理局  杨利周  8065220  

邮  箱:hdsajj002@126.com   

市公安局 李海江  8100703  1318051168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郭胜华  3178883

市交通运输局    谢寅庆    5101619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