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 “风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03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64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号: 成政办〔2018〕111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

“风暴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风暴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督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畜禽进厂查验登记、静养管理、屠宰操作管理、肉品检验管理,无害化处理、卫生防疫消毒、台账管理、信息报送等16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切实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严厉打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有效保障屠宰环节畜禽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检查。此次专项整治“风暴行动”是根据省市要求展开的,各乡(镇)、工业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联动。畜牧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结合公安、工商和食药、卫计等部门,迅速对辖区内私屠滥宰情况开展彻底排查检查,凡发现无证私屠滥宰、无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并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二)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落实驻场监管制度。畜牧办要对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按规定期限整改,到期仍不达标的由工商和食药局吊销生产证照。同时要严格落实驻场监管员制度,对屠宰企业进行24小时监管,切实做到全程严格监管、无遗漏、无空挡。

(三)深入开展“扫雷行动”。结合“扫雷行动”打击畜禽屠宰违法活动,检查生猪定点屠宰资质情况,执行屠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屠宰环节重点监管措施,为人民群众把好肉食品质量安全关。

(四)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引导企业树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制度,发现隐患积极整改、及时上报,真正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畜牧办要抽调业务熟、责任心强的人员,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实施24小时监管,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停食静养制度,坚决禁止随到随宰,严防宰前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做到应处尽处;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为生产加工“地沟油”提供原料和骗取、套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屠宰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屠宰协议,加强对“代宰”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疫”等行为。

(二)规范企业台账记录。督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台账登记制度,对屠宰关键控制环节,尤其是进出场时间、瘦肉精检验、无害化处理等重点项目严格登记,保证台账记录及时,数据真实准确,无缺项漏项,提升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追溯能力。

(三)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消毒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卫生防疫消毒制度进行清理消毒,接触肉品的工具、设备和车辆消毒后必须用饮用水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物,屠宰所用刀具要配备专业消毒柜,除屠宰作业时间外一律上锁保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车间墙壁、地面、排水沟等处要及时清理不留卫生死角。同时要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员要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各种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并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作业人员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县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风暴行动”,各乡(镇)、工业区和有关部门也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畜禽屠宰企业监管专项整治“风暴行动”,将压力传导到每个养殖场(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2日至2019年1月31日)。各乡(镇)、工业区对辖区内的私屠滥宰点进行明查暗访,发现疑似私屠滥宰行为的及时制止并向公安、食药监及畜禽屠宰管理部门通报。食药监局要加强对肉品经营市场检查、查证验物,对经营无检疫证明的肉品一查到底。畜牧办对全县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畜牧兽医局《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档案,实行一厂(点)一档,全面记录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已向市政府上报撤销的屠宰企业,仍在生产的要按黑窝点及时查封并依法严处。

(三)规范治理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月28日)。畜牧办抽调人员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屠宰企业开展联查。重点规范企业卫生防疫消毒制度执行情况及台账记录,抽查停食静养制度执行情况,核实瘦肉精自检情况,查验无害化处理台账及处理影像资料,检查驻场人员履职情况。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并追究相关人员监管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畜牧办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风暴行动”取得的经验,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屠宰工艺流程、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各乡(镇)、工业区和有关部门要汇总上报行动开展期间发现问题的处罚案卷及屠宰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日

相关链接:关于在全县开展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风暴行动”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