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7.06 索引号: 00062124-5-0203-2020-1015
发布机构: 司 法 局 文号: 成政规〔2020〕6号
主题 词: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

  

为加强渠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我县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划定的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详见附表)。

二、在渠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

(一)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道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二)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和树木(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三)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四)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渠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五)破坏沿河市政公用设施、亮化设施、沿河护栏、安全警示牌等相关设施。

三、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兴建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建筑物及设施。确需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须经水利局审查同意。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水利局按照渠道管理权限,依法加强对管辖范围内重要渠道监督管理。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

《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邯郸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邯郸市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七、本通告有效期二年。

特此通告。

 

附件:

00001. 成安县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成安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2071

 

 

 

附件1

 

成安县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渠道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序号

渠道名称

涉及乡镇

堤(岸)

起止地点

长度(公里)

管理范围(渠道上口边缘向外量起)(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以外)(米)

备注

左堤

右堤

1

团结东干渠

辛义乡、成安镇、经开区、道东堡乡

左、右

辛义乡南徐村至道东堡乡西南庄村

19.489

19.491

5 

20

 

2

团结西干渠

长巷乡、商城工业区、商城镇

左、右

长巷乡吴村至商城镇西二祖村

12.655

12.655

5 

20

 

3

东风一排支

李家疃镇

左、右

李家疃镇程重村至郑家庄三村

14.28

14.28

5 

20 

 

4

东风二排支

辛义乡、柏寺营乡、漳河店镇

左、右

辛义乡屯里村至漳河店镇营盘村

15.12

16.46

5 

20

 

5

东风四排支

道东堡乡、北乡义镇

左、右

道东堡乡沙河一村至北乡义镇店上东村

10.68

10.68

5 

20 

 

 

 

 

 

 

 

附件2

 

成安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渠道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序号

渠道名称

涉及乡镇

堤(岸)

起止地点

长度(公里)

管理范围(渠道上口边缘向外量起)(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以外)(米)

备注

左堤

右堤

1

东干四分支

成安镇、道东堡乡

左、右

东关北村至西大姑庙

6.5

6.5

3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