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提升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0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90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号: 成政办〔2019〕15号
主题 词: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提升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安全,按照《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活动方案(2018—2020年)》(冀农业发﹝2018﹞41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44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第四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政府主导、依法履责、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工作方针,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环节,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真正把我县建设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考核范围,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的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承诺制度,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全部落实。100%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化,区域内所有农资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日常执法检查有力有序,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行为、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和假冒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模式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本县生产的蔬菜、水果、食用菌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强化源头治理继续加大力度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制度。农商部门协同联动进行市场监督,全方位开展巡查,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市场准入门槛,狠抓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严格经营许可和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管股和3个基层站的协调联动作用,直接到场、到户实施“瘦肉精”、农残、兽残检测,避免劣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完善产地环境保护体系。重点抓好禁养区域养殖污染整治,大力推广实施肥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科学用药和农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新型肥料应用,做到科学精准施肥,切实减少化肥用量和肥料流失。

(二)完善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以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为点,带动全县逐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强化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

(三)健全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我县按照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的基本目标,组建了由专门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验监测机构,不定期进行尖端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打造了一支反应迅速,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产品监测队伍。各乡镇配备专(兼)职监管和检测人员,每个行政村落实监管员,规范化养殖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落实内检员和责任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通过双认证,完成上级交办的检测任务,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速测室,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实施检查抽检,完善检测台账。

(四)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经营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农资生产经营质量关和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全面清查辖区内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农资门店。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要在重点时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加大执法监管和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案件。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进销货台账、购销凭证和索证索票制度,开展农资监管和服务信息化建设,确保农资经营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农产品标志标识管理、农产品生产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制度。

(五)完善农业标准生产体系。结合“成安草莓”这一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县范围内推行成安草莓地理标志农产品技术规范,规范草莓生产;加快推进省级现代化园区建设,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发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或“市场+基地+农户”等示范模式,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场),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辐射面和覆盖面。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3月)。制定实施和工作方案,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1月)。全面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及监督、检测、执法业务培训、宣传引导等。建设县级动态监督平台、示范基地建设、所需相关仪器设备采购。

(三)评价验收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验,同时邀请邯郸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对我县进行初验,查漏补缺、完善资料、整改提高。迎接省主管部门对我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评价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政字〔2018〕127号文件中规定,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提高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央、省、县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宣传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成效,树立工作典型,大力宣传优质农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

(三)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执法检查、科普宣传、认证认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创建工作按期完成。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共同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对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规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担负起农产品(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工商和食药监部门要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与农牧、食药监搞好配合衔接,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各部门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监管到位,确保农产品安全上市,安全进餐桌,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农产品。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