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09 索引号: 00062100-X-0204-2011-1396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号: 成政字〔2019〕45号
主题 词: 其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

《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

 

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创新型县建设步伐,实现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快速跃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新驱动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创新驱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条件、创新产出、创新管理等;

二级指标: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省级以上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情况、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率、科技管理机构情况、争取上级支持与奖励、科技管理创新情况。

按照评分细则,我县2017年总得分为57.43。2018年预计总得分66.2分(明细表见附件1)。

二、评价指标分析

根据初步预测估算我县区域创新实现了较快发展,但是依据评价指标分析,各项指标仍有一定提升空间,特别是以下六项指标提升空间很大。

1.地方财政科技支出满分5分。2017完成3492万元、得分3.62分,2018年完成3225万元、预计得分3.34分。

2.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满分6分。2017年得分为1.29分,2018年预计得分为1.66分。

3.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满分6分。2017年得分为4.59分,2018年预计得分为3.89分。

4.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满分5分。2017年得分为1.69分,2018年预计得分为2.1分。

5.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满分8分。2017年得分为3分,2018年预计得分为5分。

6.省级以上创业服务机构满分6分。2017年得分为2.5分,2018年预计得分为2.5分。

三、任务目标

为确保创新型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将2019年、2020年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明细见附件2)。

(一) 创新投入方面

1. 2019年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不低于4090万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不低于1.92%;2020年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不低于4485万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不低于2.08%;(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科工局)

2. 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0.69%;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0.82%;(牵头单位:科工局)

(二)创新主体方面

1.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至少达到34家;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至少达到40家;(牵头单位:科工局)

2. 2019年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少于5.67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125家;2020年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少于6.78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132家;(牵头单位:科工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3. 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至少达到750家;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至少达到780家;(牵头单位:科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工业区)

(三)创新条件方面

1. 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9家以上,比例达到10.97%;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12家以上,比例达到14.6%;(牵头单位:科工局)

2. 2019年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数量不低于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至少达到4家;2020年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数量不低于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至少达到6家;(牵头单位:科工局,配合单位:发改局)

3.2019年省级特色产业基地达到1家以上;建成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家以上;2020年省级特色产业基地达到2家以上;建成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家以上;(牵头单位:科工局)

4.2019年建设省级众创空间1家;建设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2020年建设国家级孵化器1家;建设省级众创空间1家;建设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家;(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商城工业园,配合单位:科工局)

(四)创新产出方面

1.2019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至少达到1.39件;2020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至少达到1.52件;(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科工局)

2.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2020年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1%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科工局)

3.2019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大于70%;2020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大于70%;(牵头单位:农协)

(五)创新管理方面

1.健全组织,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部署科技创新工作;(牵头单位:科工局)

2.积极争跑,争取省级科技项目不低于6项;(牵头单位:科工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3.完善措施,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科普活动、打造院企对接平台,建立完善专家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科工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成立领导机构,定期研究科技创新工作,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责任到人。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我县创新型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配套政策。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科技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科技创新先进经验,完善我县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引导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支持政策,细化落实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跟踪问效。为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将创新型试点县建设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工作绩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相关链接:关于《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