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0.09.25 | 索引号: | 00062100-X-0204-2011-140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成政办〔2020〕22号 |
主题 词: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202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成安县202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成安县202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积极响应邯郸市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按照国家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提高居住舒适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2019〕5号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任务
(一)任务目标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县2020年承担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7000平方米。因2019年超额完成改造面积2393平方,故今年我县实际改造任务为4607平方米。
(二)项目选址
经过前期认真排查筛选和实地考察。现拟定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单位为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为:1.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及附属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主要针对外墙、外窗、房顶等部位进行节能改造。
(三)改造目标
按照《邯郸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申报文本和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项目,工程改造价格预算按每平方约300元(实际价格按工程招投标为准),改造后建筑能效水平较改造前提升30%。
(四)改造面积
1.拟改造的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及附属建筑,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721.12m²;
2.拟改造的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557.2m²。
二、时间节点
(一)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选址论证,确定选址,节能诊断、环保论证、绘制图纸、预算评审、公开招标。
(二)10月31日前完成施工。
(三)11月15日前,组织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达到预期成效。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成安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我县创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改善空气环境和办公环境。认真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住建局负责全县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科工局、行政审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三)减少扬尘,保证安全。在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对搭建脚手架、材料堆放、施工噪音等一些不利因素,采取逐楼、错时、封闭施工方式予以解决,施工时应放置遮挡物,确保人员安全。相关部门要定期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督察和检查。
(四)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央资金补助40%、地方资金补助40%、产权单位补助20%。县财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筹监管,并按照改造实施进度支付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
(五)严格监督检查。住建局、财政局要定期组织检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并建立改造工作周报表、月总结制度。
改造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公共建筑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项目综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审定,合格后分别报住建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备案。
附件:成安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成安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金仓 政府县长
副组长:蔡炜华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朱云鸽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振英 县住建局局长
王艳涛 县财政局局长
任彬彬 县科技和工信局局长
蔡俊波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段军亮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靳晓飞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振英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