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8.21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167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 尖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椒。被抽样单位:成安县***综合超市。购进日期:2023年05月10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超市购进的产品尖椒10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的2.39kg,其他的都已销售完了。该超市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适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一般行政处罚情形,建议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2300元。
二、1批次“红辣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红辣椒。被抽样单位:成安县***蔬菜门市。购进日期:2023年5月8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门市购进的产品红辣椒5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的2.5kg,其他的都已销售完了。该门市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门市负责人能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并提供出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小摊点备案卡、进货凭证及该批次进货记录,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违法经营的蔬菜已销售完,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已对进货源成安县****食品门市进行处罚。
三、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成安县***食品门市。购进日期:2023年5月8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门市购进的产品姜10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除抽检用的3kg,其他的都已销售完了。该门市经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虽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但仍未提供出进货渠道和相关证明凭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履行其进货查验义务,且不合格食品“姜”已全部销售完,因数量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综合考虑,我局决定给予一般处罚: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