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8.30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168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 绿豆芽”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绿豆芽。被抽样单位:成安县***百货门市。购进日期:2023年05月16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门市购进的产品绿豆芽3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抽检用了3kg,没有销售。该门市经营行为未遵守《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事人未向本局提供陈述和申辩意见,因购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数量较少、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且未能提供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无法开展不合格食品追溯。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工作,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依法从轻处罚情形。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