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政复决〔2023〕09号

发布日期: 2023.08.28 索引号: 00062124-5-1801-2022-1029
发布机构: 司 法 局 文号:
主题 词: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成安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成政复决〔2023〕09号

申请人李某某

被申请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成安县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8月9日作出的编号为1304242600516265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8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成公(交)行罚决字﹝2023﹞1304242600516265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没有依据,依法应予撤销。冀D9P5XX系旅游客运汽车,核定载客32人,被查时实际载客也是33人,包括百分之十的免票儿童。这不是超员。根据《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所载乘客超过核定人数系认定错误,直接导致被申请人出具《处罚决定书》这一行政处罚行为错误。

被申请人称:公安机关查明于2023年5月1日10时30分,车牌号为冀D9P5XX号的大型普通客车,在成安县邯临快速路高速桥下接受民警检查时,发现李某某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以上事实有执法记录仪资料为证。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某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该条法律中没有对人进行任何前置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且《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所以,该车承载核定人数为32人(含驾驶人)就只能乘坐32人,超出1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车里安全带的数量和人数是匹配的,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实际承载人数超出限定人数时,超出乘客因没有安全带而得不到有效保护。免票不等于免责,超员一个都不行。超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综上所述,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成安县大队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李某某的违法行为属实。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成安县大队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当事人李某某提出“撤销编号为1304242600516265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不予撤销。

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1日10时30分,民警在成安县邯临快速路高速桥下检查时发现申请人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车牌号为冀D9P5XX号的大型普通客车,被查时申请人驾驶的旅游客运汽车载人33人,包括免票儿童。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申请人机动车行驶证、被申请人执法记录仪视频。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实施条例是对法律的一个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申请人驾驶的机动车核定人数为32人,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3人,申请人在有免票儿童的情况下载客人数为33人,不构成超载。但是申请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9日作出的成公(交)行罚决字﹝2023﹞1304242600516265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成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