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司法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3.02.18 索引号: 00062124-5-1702-2022-1023
发布机构: 司 法 局 文号:
主题 词: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部门

出具单位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1

经济困难的证明

具有相应资格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七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二)经济困难的证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124)第九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应当由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加盖公章。无相关规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行政法规

司法局

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或由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