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9.28 | 索引号: | 00062121-0-0404-2011-1059 |
发布机构: | 水 利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通告》实施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成政规【2020】6号),该《通告》经县人民政府审定,2020年7月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通告》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通告》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发布,现实施已满两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县水利局系该《通知》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一是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渠道的综合效益。二是提高公民清河、护河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持续改善河渠水生态环境。三是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有效打击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非法取土、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的发生,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存在问题。
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等。同时,沿岸群众长期以来形成了向河内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的习惯,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消除。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通告》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通告》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