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9.28 索引号: 00062121-0-0404-2011-1060
发布机构: 水 利 局 文号:
主题 词: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政规【20191号),该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2019年6月1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通知》于2019613日正式发布,现实施已满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县水利局系该《通知》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一是强化了农村供水用水管理,规范了用水秩序,提高了供水保障率,有效保障了我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二是明确了县、乡、村三级管理职责和产权,做到了产权明确、责任清晰、各负其责、管理规范;三是提高了居民节约用水、自觉维护供水设施意识,保障了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转

(三)存在问题。

部分村由于管网老化、施工破坏等原因造成村内管网漏损率较高,群众用水成本增大。目前,县水利局多方争取资金,正在对漏损率较高的村内管网逐步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减少管网漏损率,提高我县农村居民用水保障率。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通知》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通知》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