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8.17 | 索引号: | 00062112-2-0404-2011-1017 |
发布机构: | 统 计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统计局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保证高质量完成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 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成安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 要(2015—2020年)》和《成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 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 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 度”),如期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促进统计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县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 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制 度,依法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明确统计执法公 示的范围、内容、载体、时限要求及保障措施。依法及时主 动向社会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
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 统一建章立制。依据县《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 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运行、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
2、 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 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 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编制《统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示内容。
(2)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
(3)编制统计执法行为流程图。明确统计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
(4)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5)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在县统计局网站公布,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制定统计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统一全县统计系统现场执法文书。
(2)在统计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 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 要出示市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
4、 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在 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 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按时限要
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3)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行政执法信息。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 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 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 修订完善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依据 《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 107号),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 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 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
度 。
2、 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 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制定统计执法文书范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 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制定统计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2)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严格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 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 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 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规范开展录音、录相、 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具体办法。根据统计系统 执法类别、执法特点和执法工作量,确定统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
(4)制定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
(5)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音像记录设备。
4、 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 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
1、 健全审核制度。依据《成安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办法》(成政办〔2017〕37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 落实审核主体。
(1)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 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 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清单》。根据统计工作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 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 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 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 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5月)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成安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 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 施方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5月15 日前报县法制办备案。
2、 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对推行三项制度改 革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要求。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年6月)
按照全县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在2017年6 月底前完成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开始)
1、 抓好规范实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从2017年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 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 加强检查督导。结合统计工作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活动,对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三项制 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 程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 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3、 优化提升。县局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 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 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统计局报告,及时总结全市统计系统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7年11月)
全局要认真做好三项制度改革总结工作。要及时收集汇 总情况,按要求于11月底前将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县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