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
根据成安县人民政府(成政字〔2019〕35号)《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成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如期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促进统计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县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对外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编制《统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执法行为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3、规范事中公示。
(1)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执法过程中,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佩戴统一标识。
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根据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按时限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根据《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修订完善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具体办法。根据统计系统执法类别、执法特点和执法工作量,确定统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
(4)制定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
(5)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音像记录设备。
(6)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成安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成政办〔2017〕37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根据统计工作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8月)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20年8月)
根据上级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9月开始)
1、规范实施。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20年9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
2、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和上级主管部门。
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