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10.12 | 索引号: | 56324661-0-0801-2022-1010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成安县禁止投资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经开区,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成安县禁止投资的项目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实施《负面清单》的重要意义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实施《负面清单》对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稳投资的重要意义,要按照“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适度超前谋划布局基础设施上,重点用于群众急切期盼的民生领域上;要把有限资源用于撬动作用大、引导带动效果明显的重点项目上。通过实施《负面清单》,推动资源从低质低效领域流动到高质高效领域,实现重大项目建设和稳投资持续、健康、良性循环发展。
二、切实抓好《负面清单》落地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对于《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批准投资建设,拟建、在建和建成的要分类进行清理整顿。
三、全面加强《负面清单》实施监管
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全面加强《负面清单》所列事项的监管,对法律法规、现有制度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实施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全面提高监管质效。
附件:《成安县禁止投资的项目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