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10.24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191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成双随办〔2023〕36号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安县统计局牵头第二次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3年度成安县统计局牵头第二次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安县统计局牵头第二次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成安县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深入贯彻实施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河北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保证源头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二、检查范围、抽样方式及对象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重点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波动异常的能源资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活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进行检查。
(二)抽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利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定向抽取检查。
(三)检查对象为:邯郸市同心康维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安县风顺运输有限公司和河北茂祥燃气输送有限公司3家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5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四、检查事项
调查对象是否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检查,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检查。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度1-7月份工业总产值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
(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023年度1-7月份商品销售额的销售系统记录或财务原始凭证。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度1-7月份商营业收入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
五、组建执法检查组
组建执法检查组,成员由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坚持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随机匹配的原则,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被检查对象有权要求有利害关系的执法检查人员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检查对象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六、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和《河北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实地核查,主要采取问询谈话、审核、查阅相关证照、财务和统计资料及现场观察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检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过程公平正义,严禁徇私舞弊。
(四)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的要求如实认真规范填写行政执法文书,做好原始证据采集、复制、保存工作,及时整理、移交完整的证据资料,执法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对所知悉的被检查对象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违纪违法行为除外)。
(五)执法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局领导研究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提请局党组进行法制审核后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履行审查、评议、审批手续,对随机抽查结果正常的,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责成被检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统计违法行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立案查处;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一般失信企业在相关平台上予以公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八、双随机抽查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指导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开展。指导执法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严守执法程序。执法检查人员遵守和服从全局统一领导,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杜绝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既做到事前行政执法公示、事中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