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11.23 | 索引号: | E1213395-3-0404-2011-1206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 芹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样单位:成安县北乡义镇***超市。购进日期:2023年09月18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超市购进的产品芹菜10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抽检用了3kg,其他的都已销售了。该超市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之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案情节轻微,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按照能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已对进货源成安县北乡义***蔬菜门市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1批次“ 豇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豇豆。被抽样单位:成安县***超市。购进日期:2023年09月19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水胺硫磷。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超市购进的产品豇豆8kg,产品检出不合格时,抽检用了3.5kg,其他的都已销售了。该超市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之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案情节轻微,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按照能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免于行政处罚。已对进货源成安县北乡义***蔬菜门市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