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2.09.23 | 索引号: | 00062124-5-1901-2023-1227 |
发布机构: | 司 法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又是一年开学季,成安县公安局走进实验小学向广大学生讲解开学第一课拒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
1.不做受害者2. 不做欺凌者3.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遭受欺凌时,应如何应对:
1.机智选择应对方式
如果与对方能力相当,要明确冷静告诉对方停止欺凌行为。一味忍让或者紧张不安,只会助长欺凌者嚣张气焰。
如果对方人多,实力悬殊,要看准时机,迅速离开;跑不掉时可以拖延时间再求助,生命安全第一。
2.及时求助
校园欺凌具有反复性、长期性的特点,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导致更持久、更严重的欺凌。因此,第一次被欺凌后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3.不要责备自己
被欺凌不是你的过错。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树立信心,多交一些好朋友。
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密切相关,绝不是可以忽视的“小事”。我们更应该思考要如何有效地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来帮助未成年人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