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进一步提高医保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成安县医保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概况信息、机构职能信息、领导活动信息、领导的工作分工、计划总结信息、公文信息、政务动态信息、公告公示信息及政府事项类信息。
2、公开形式:成安县医疗保障局对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的形式。
成安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an.gov.cn)是成安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该网站,搜索和查阅医保局公开的信息。
3、公开时限:各类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成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地址:县青云大街与朱雀路交叉口科技博展中心东三楼;邮政编码:056700;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办公电话:0310-7260201。
2、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成安县医保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成安县医保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成安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成安县医保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成安县医保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局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医保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辞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附件下载:
信息公开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