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7.10 | 索引号: | 00062162-4-0404-2019-1115 |
发布机构: | 财 政 局 | 文号: | 成财字[2023]58号 |
主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成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次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3年第二次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认真遵照执行。
成安县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成安县财政局
2023年第二次内部联合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和抽查比例
本次抽查主要采取“统一组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自2023年7月15日开始,到2023年8月30日结束,抽查比例为10%。
二、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2023年我县主要关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依照“双随机”监管清单,对被抽查对象依法开展财政监督事项检查。
三、会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专门成立会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生成随机检查小组。检查组依照“双随机”监管清单进行依法检查,绩效科负责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
(二)依法监督,提高实效。突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三)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按照《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和检查事项,规范抽查程序,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根据抽查对象不同状况、检查力量实际状况和工作需要,灵活有效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等不同方式,实行边检查边规范,以检查促规范;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四、会计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5、《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附件1:主体导入清单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