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3.02.10 | 索引号: | 78255407-4-0302-2011-1011 |
发布机构: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环字〔2023〕8 号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队、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2023年2月10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安县分局 2023年2月10日印发
成安县生态环境执法系统
2023年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度适应监管模式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完成环境执法监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内部联合抽查,确保实现内部联合抽查全覆盖。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在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2022 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设立的内资企业,按照抽查比例5%进行双随机抽查。
三、抽查时间
2023年2月16日开始,3月31日结束。
四、抽查检查对象及检查事项
依照《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抽查对象为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企业和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五、抽查运行机制
由县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随机生成执法检查小组。各检查组对被抽查企业依照《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依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取得相关线索资料移交相关中队或科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实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科室、中队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要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体现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