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2.02 | 索引号: | 00062123-7-0605-2011-1010 |
发布机构: | 公 安 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收费标准和依据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
政策依据:公治明发[2018]122号《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到期换领身份证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政策依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第二代临时身份证:
10元/证。
政策依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3.户口簿/页:
首次申领免费。公民因个人原因丢失、损坏居民户口簿申请补领、换领的,全国统一式样居民户口簿,插页式户口簿外皮3.5元/个,集体户口簿外皮5元/个,插页式户口簿和集体户口簿内页0.5元/页。
政策依据:冀价行费字(1996)第92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换发户口簿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函字(1999)第5号《关于居民户口簿收费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7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