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4.02.22 | 索引号: | 68824038-6-1702-2011-1057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 词: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安排,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2.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为彩钢板建筑,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标准。
(五)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建筑消防设施停用、瘫痪;
2.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记录中设施故障未整改的问题。
四、工作措施
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督促有关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经督促而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二)社会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改正。
(三)单位和个人应自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成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