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城区管理局 禁燃禁放重点时段管控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2.05 索引号: 75894217-3-0404-2011-1055
发布机构: 城区管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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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城区管理局禁燃禁放重点时段管控方案

 

 

为深入推进“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科室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管控力度,从2024年2月8日至2月12日起,所有公园、游园、广场(不包括人民广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广大群众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二、组织机构

各相关科室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大禹公园、十二生肖、政府广场、朝阳公园、熙和公园、德圣园、书香园、迎宾园组长由杨伟担任;成员由周月英、刘群会、王素芬、张永梅、尹娇、赵云、李江担任;植物园组长由李晓冬担任;成员由张勇攀担任;德圣公园组长由陈书朋担任;成员由薄淑红、王俊涛、郭清湖、任红臣、林希芬、王秀群担任。

三、职责分工

各公园、游园组长负责监督公园禁燃禁放工作,禁止公园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并督促公园值班人员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把“禁放”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相结合,充分认识加强“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重点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注意“禁放”工作宣传、劝导、查处、整改各环节的衔接。

(三)加强监督落实。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实,各科室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2024年2月5